为做好2020-2021学年学费、住宿费的收取工作,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,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交费对象
学校当前各类在校生。
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”学生,可暂缓缴纳2020-2021学年学费、住宿费,待9月份开学审核结果后根据通知办理。
二、交费方式
通过“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”完成交费,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,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,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。
三、交费时间
学费缴纳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—2020年8月28日;
住宿费缴纳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—2020年8月28日。
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事项,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、住宿费。
四、收费标准
(一)学费标准
收费项目  | 计算 单位  | 收费 标准  | 收费对象  |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| 
本科生文史类六个专业学费(2017及以前年级)  | 元/生、年  | 45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本科生其他普通专业学费(2017及以前年级)  | 元/生、年  | 5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本科生文科类专业学费(2018级始)  | 元/生、年  | 506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8)93号  | 
本科生理科类专业学费(2018级始)  | 元/生、年  | 539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8)93号  | 
本科生医学类专业学费(2018级始)  | 元/生、年  | 572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8)93号  | 
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8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8)93号  | 
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18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7)187号  | 
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本科生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28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7)188号  | 
独立学院(工商学院)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10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博士研究生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10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4)1号  | 
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8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14)1号  | 
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| 元/生、年  | 7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8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65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2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1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非全日制法律硕士、工程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0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7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非全日制金融硕士、艺术硕士、会计硕士、新闻与传播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6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非全日制翻译硕士、图书情报硕士  | 元/生、年  | 13000  | 学生  | 冀价行费(2008)42号  | 
*注: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学类、工学类、和外国语文学类。
(二)住宿费标准
收费项目  | 计算单位  | 收费标准  | 收费对象  | 宿舍人数  |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 | 
校本部学生公寓住宿费  | 元/生、年  | 500  | 学生  | 8人间  | 冀价行费字 (2003)16号、(2003)72号、(2005)13号、(2005)67号、(2007)19号、(2008)6号、(2011)1号、(2013)3号、(2014)20号、(2008)5号、(2016)159号、(2002)57号、(2017)57号  | 
600  | 学生  | 竹园8人间  | 
800  | 学生  | 6人间  | 
1200  | 学生  | 4人间  | 
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  | 元/生、年  | 800  | 学生  | 6人间  | 
1000  | 学生  | 信佳公寓6人间  | 
1200  | 学生  | 4人间  | 
医学部学生公寓住宿费  | 元/生、年  | 800  | 学生  | 6人间  | 
注:学校规定对已全额缴纳2019—2020学年住宿费且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时间不足1月的学生退半年住宿费。为简便手续,对符合住宿退费的在校生,不再办理退费,住宿费退费金额在2020-2021学年应交住宿费中予以扣减。
五、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
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,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汇款:
(一)本科生、研究生
户  名:河北大学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
账  号:0409002009264039993(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,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)
行  号:102134009555
(二)工商学院学生
户  名:河北大学工商学院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
账  号:0409002009300015026(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,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)
行  号:102134009555
提示:为及时、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,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:学生学号、姓名、专业。
六、其他事宜
(一)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,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。
(二)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”审核情况,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,联系人李跃男,联系电话0312-5079676。
(三)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,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(本科生、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,电话5079497;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-110室,电话5073022)。
(四)请各学院指派专人,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,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、住宿费。
 
财务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医学部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
 2020年7月10日
附件: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.docx